家用电器安装、使用、检修安全要求 GB 8877-88 为了保障家用电器使用者的人身安全,需要对家用电器的生产、选用、销售、安装、使用、维护和修理等一系列环节提出进一步的要求。 本标准的直接阅读对象为有关专业人员。对家用电器使用者的指导,则通过规定使用说明书的内容来实现。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家庭中使用的家用电气器具和家用电子器具。 本标准不适用于车库等特殊场所及露天或半露天场所中使用的器具。 对浴室中使用的家用电器需另作规定。 2 名词术语 本标准采用的名词术语定义如下: 2 .1 基本绝缘 带电部分上对防触电起基本保护作用的绝缘。 2 .2 附加绝缘 为了在基本绝缘损坏的情况下防止触电而在基本绝缘这外使用的独立绝缘。 2 .3 双重绝缘 同时具有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的绝缘。 2 .4 加强绝缘 相当于双重绝缘保护程度的单独绝缘结构。 注:“绝缘结构”这一术语并不意味着绝缘必须是同类件。它可以由几个不能象基本绝缘或附加绝缘 那样单独试验的绝缘层组成。 2.5 带电部分 正常使用时被通电的导体或导电部分,它包括中性导体,但按惯例,不包括保护中性导体(PEN 导体)。 注:此术语不一定意味着触电危险。 2.6 外露导电部分 电气设备能被触及的导电部分。它在正常时不带电,但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 注:在故障情况下,通过外露导电部分才能带电的电气设备的导电部分不被认为是外露导电部分。 2.7 电气设备 发电、变电、输电、配电或用电的任何物件,诸如电机、变压器、电器、测量仪表、保护装置、布线系统的设备、电气用具。 2.8 电气装置 为实现一个或几个具体目的且特性相配合的电气设备的组合。 2.9 外部导电部分 不是电气装置组成部分且易引入电位(通常是地电位)的导电部分。 2.10 0 类电器 依靠基本绝缘来防止触电危险的电器。它没有接地保护的连接手段。 2.11 Ⅰ类电器 该类电器的防触 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需要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电器外露可导电部分与已安装在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体连接起来。 2.22 Ⅱ类电器 该类电器在防触电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有附加绝缘。在基本绝缘损坏之后,依靠附加绝缘起保护作用。其方法是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结构,不需要接保护线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2.13 Ⅲ类电器 该类电器在防触电保护方面,依靠安全电压供电,同时在电器内部任何部位均不会产生比安全电压高的电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