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宿州市中小学“平安校园”创建考核标准(暂行) 一、组织领导(1 0 分) 评估 项目 评 估 内 容 分 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学校领导 层安全工 作责任 1 、明确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并能落实 6 人员明确、落实得 2 分 2 、有创建平安校园领导小组 有创建领导小组,得 1 分 3 、有创建平安校园的目标、计划。 有创建目标、计划得 1 分,无目标、计划,得 0 分。创建目标、计划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得 0 分。 4 、定期研究分析校园,师生安全问题。 每学期不少于 2 次专题安全会议、活动(校园平安情况排查、分析、研究部署)得 2 分,无记录得 0 分。 各部门安 全工作责任 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 4 落实得 4 分。没签订责任书或者责任不明确得 0 分。 二、制度建设(1 4 分) 安全制度 有门卫、值班、巡逻等安全保卫制度。 2 有制度得 2 分,制度不全得 0 分 有教学、实验、实习、外出活动安全制度。 2 消防安全 制度 教学区、学生公寓、实验室和重点部位(变电所、食堂等)有消防制度。 2 有制度得 2 分,制度不全得 0 分 卫生制度 有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制度。 2 有环境、食堂卫生制度(包括卫生保洁制度、从业人员卫生规范、食品采购制度)、疫病防治制度得 2 分。制度不全得 0 分。 交通安全 制度 有上学、放学、校车使用等交通安全制度。 2 有制度得 2 分。制度不全得 0 分。 校园应急 机制建设 1 、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2 有预案得 1 分。 2 、建立快速反应组织。 建立快速反应组织得 1 分。 2 评估 项目 评估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安全保卫工作经费保障 安全保卫经费 落实 2 安全保卫专项工作经费合理得2 分 三、安全教育(1 0 分) 安全和法制教育 1 、开展安全教育 3 有安全教育计划,每学期至少开展 2 次面向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得3 分。少 1 次扣 1 分 2 、开展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4 1 、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和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室,得2 分 2 、有法制和心理教育计划,得2 分。 3 、安全和法制教育的形式和途径 3 教育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得3 分 四、常规管理工作(4 4 分) 安全保卫人员 安全保卫人员数量充足,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4 安全保卫人员数量充足,且年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保卫工作,得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