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发生反对萨芬撒反对萨芬萨范德萨范德萨反对萨芬撒旦飞萨芬撒旦撒大幅度萨芬撒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和实施摘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依法治国的根本和依法行政的核心
维护宪法尊严和根本法地位,关键在于具有一部完善的宪法并保障宪法的有效实施
2004年的修宪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但还要进一步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的实施
一、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一)宪法变革及其方式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必须保持相对稳定,这是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和国家稳定的重要保证
宪政史的经验证明,宪法不稳,缺乏权威,是造成宪法危机和国家动荡的重要因素
因此世界各国对宪法的变更十分慎重
如美国1787年宪法是世界上最早的成文宪法,至今仅通过了27条修正案
此即宪法的稳定性
但是,保持宪法稳定,并不意味着宪法一成不变,宪法稳定只能是一种相对的稳定、动态的稳定
因为即使是最好的宪法也会因为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变得与现实不相适应,如不及时变动,宪法的内容脱离实际,宪法的权威就会受到损害
如1874年《瑞士联邦宪法》,在120多年的时间里,共进行过140多次修改,直到2000年1月1日,才为新宪法所取代
此即宪法的适应性
宪法稳定性和适应性的关系,是世界各国宪法都面临的复杂问题,正确认识和处理宪法稳定与适应性的关系,一方面要使宪法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保持其规范的最高性,用规范约束社会现实的不规范性和随意性,使社会现实遵循宪法秩序和基本价值理念;在另一方面,宪法要适应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要符合基本的价值追求和理念
通过正式的修改或非正式过程对宪法的变动,在宪法学上称为“宪法演变”,宪法演变一般包括宪法修改、宪法解释和宪法惯例[1]
其中,宪法修改是宪法演变的最正式的方式和常用的方法,是解决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冲突的基本方式之一
宪法修改,是指修宪主体依据宪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宪法规范全面或部分地进行删除、增加、变更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