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度福州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2024 年度福州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正确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法律法律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24〕117 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结合 2024 年土地储备计划、城市更新改造计划等,参考 2024~2024 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和 2024 年城区实际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 2024 年省、市政府工作报告,根据 2024 年住宅用地分类调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市场稳定的原则,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进展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三、计划指标和配置 (一)2024 年度福州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六城区 公顷,其中: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 593 公顷,马尾公顷,长乐 559 公顷
(二)在 2024 年度福州市城区土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公顷,工矿仓储用地公顷,住宅用地公顷(不含租赁住房),租赁住房用地面积 25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顷,交通运输用地 353 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5 公顷,特别用地 4 公顷
四、政策导向和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引导供应
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统一有序、法律法律规范供应,严格根据市城区 2024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确定的供应规模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