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 工作伦理守则 (2007 年) 总则 1
专业关系 2
隐私权与保密性 3
职业责任 4
心理测量与评估 5
教学、培训和督导 6
研究和发表 7
伦理问题处理 附:本守则所包含的专业名词定义 中国心理学会(以下简称“本学会”)制定的临床与咨询工作伦理守则(以下简称“本守则”),是本学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授权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机构与专业人员注册标准制定工作组(以下简称“制定工作组”)在广泛征集有关专业人士的意见后制定的
制定本守则的目的是让心理师、寻求专业服务者以及广大民众了解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工作专业伦理的核心理念和专业责任,并籍此保证和提升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专业服务的水准,保障寻求专业服务者和心理师的权益,增进民众的心理健康、幸福和安宁,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本守则亦作为本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注册心理师的专业伦理规范以及本学会处理有关临床与咨询心理学 专业伦理申诉的主要依 据和工作基 础
总则 善 行 :心理师工作目的是使 寻求专业服务者从 其提供 的专业服务中获益
心理师应 保障寻求专业服务者的权利 ,努 力 使 其得 到 适 当 的服务并避免 伤 害
责任:心理师在工作中应 保持 其专业服务的最 高 水准,对 自 己 的行 为承 担 责任
认 清 自 己 专业的、伦理及法律的责任,维 护 专业信 誉
诚 信 :心理师在临床实 践 活 动 、研究和教学工作中,应 努 力 保持 其行为的诚 实 性和真 实 性
公 正 :心理师应 公 平 、公 正 地 对 待 自 己 的专业工作及其他人员
心理师应 采 取 谨 慎 的态 度 防 止 自 己 潜 在的偏 见、能 力 局 限 、技 术 的限 制等 导致的不 适 当 行 为
尊 重 :心理师应 尊 重 每 一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