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CQC/RY000-2002自愿性产品认证通用要求受控状态:受控受控编号:发布 2002/11/5实施 2002/11/10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八、■前言为了保证 CQC 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认证各项工作符合 ISO/IEC 导则 65,IAF 对导则 65 的解释文件,CNAB 认可准则相关文件要求,以及CQC 产品认证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使各项相关活动得以规范有序进行,制定本通用要求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主要起草人:陆梅边婧刘平本通用要求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授权解释
版号:CQC/RYOOO-CQC 产品认证通用要修订: 1 修订日期:2003-10-15 第 1 页共 12 页1
总则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以下简称 CQC)发布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结构为通用要求+特殊要求,认证要求由两部分组成,各部分不能单独使用
本实施规则通用部分适用于 CQC 发布的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
CQC 产品认证的模式是产品型式试验+初次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a
认证的申请b
初始工厂审查d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e
获证后的监督2
1 填写 CQC 提供的申请资料a
正式申请书b
工厂审查调查表(首次申请表)c
一致性声明2
2 提供与申请人等有关的资料a
申请人的注册证明(首次申请时)b
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还须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c
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d
生产厂的注册证明(首次申请时)e
商标的注册证明CQC/RYOO0-2002CQC 产品认证通用要求cac版号:1修订:1第 2 页共 12 页修订日期:2003-10-15f
有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或工厂审查报告(如有)2
3 提供与产品有关的资料(根据产品情况提供,并参考各个《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