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业区环保协管员考评办法 为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严控三废排放,提升环境质量,县滨海工业区管委会〔马鞍镇政府〕确定聘请 8 名当地群众为环保协管员,并制定如下管理考评方法
一、指导思想 依据“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统分结合、互相联动”的指导思想,根据片区划分支配,环保协管员做到日常巡查分片进行,突击检查分组出击,临时行动随叫随到,突发事故集体行动,全力帮助环保〔安监〕处开展环保巡查检查工作
二、聘任条件 依据环保巡查检查工作实际,环保协管员必需具有较强责任心和团队意识,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在滨海工业区〔马鞍镇〕居住生活的群众〔男性〕,熟识当地河流、道路及企业状况,具备肯定环保学问,能够较好地开展环保巡查检查工作
三、工作职责 环保协管员应尽职尽责做好以下工作: 1.原则上每日早中晚开展主要河道水质、雨水井水质、空气状况以及污泥偷倒巡查,并按规定做好巡查记录,次日 8 时 30 分前上报环保安监处,按季〔次月 5 日前〕汇总上交一次
第 2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日常巡查发觉异样状况准时报告,主动查找异样缘由及影响范围,准时帮助区〔镇〕应急处置
3.听从环保安监处工作支配,开展定期不定期突击检查、临时行动等
4.遇到突发性事故等状况,须随叫随到,帮助处理
5.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准时参加有关环保培训、会议等活动,了解把握环保工作动态,提高业务工作力量
四、日常管理 环保〔安监〕处落实专人负责环保协管员日常管理工作
1.负责环保协管员合同签订、人员调整和区域划分、定员工作
2.负责定期不定期督查环保协管员日常巡查状况,汇总记录每日环保巡查结果,对比核查日常巡查效果
3.组织召开环保协管员季度例会,通报督查状况,沟通巡查阅历,征集看法建议
4.组织支配召集突击检查、临时行动等工作
5.负责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