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现法发现法又称探索法、研究法、现代启发式或问题教学法
指教师在学生学习概念、命题时,只是给他一些事实(例)和问题,让学生积极思考,独立探究,自行发现并掌握相应的原理和结论的一种教学方法
它的指导思想是以学生为主体,独立实现认识过程,即在教师的启发下,使学生自觉地、主动地探索;科学认识解决问题的方法及步骤;研究对象的起因和内部联系,从中找出规律,形成概念或解决问题
发现法就其思想渊源来说,有着悠久历史,但是引起人们对发现法的重新关注和研究,是由于20世纪60年代布鲁纳的大力倡导
布鲁纳认为,要培养具有发明创造才能的科技人才,不但要使学生掌握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而且要发展学生对待学习的探索性态度,从而大力提倡广泛使用发现法
使用发现法教学的一般步骤:(1)创设问题情境,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学习的主动性
(2)推测问题结论,探讨问题解法
在教师的启发下,学生积极思考,回忆有关知识和方法,进行分析、综合、猜测结论,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3)验证结论
采用反驳或论证去验证所得猜想
(4)完善问题的解答,总结思路方法,并对获得的知识用于应用和巩固
发现法的教学过程可概括为如下框图模式
发现法教学的基本要求:(1)教师要发挥主导作用,精心创设情境,引导学生有目的、有步骤地去发现问题
(2)学生要发挥主体作用,积极主动地参与发现过程,充分运用观察、试验、联想、类比、分析、归纳等方法,积极提出猜想,进行论证
(3)教师要突出强调发现问题的思维过程,使学生逐步掌握数学的思想方法
发现法的优点:能使学生产生学习的内在动机,增强自信心;能使学生学会发现的试探方法,培养学生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造发明的态度;利于学生自己将知识系统化和结构化,更好地理解和巩固知识
发现法的缺点:花费学时太多;受学生思维发展水平限制,很多内容不适宜发现法;对教师的要求较高,如果教师没有较高水平,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