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24〕113 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有关成人高校: 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4〕23 号)精神,结合我省高等学校实际,我们制定了《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4〕23 号)精神,结合我省高等学校实际,我们制定了《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人事厅 江苏省教育厅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4〕23 号)精神,结合我省高等学校实际,现对我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一)省政府各部门主管的高等学校和地方政府主管的高等学校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二)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的,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设置原则 (一)科学设岗,宏观调控
坚持从人才培育、科学讨论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突出学科队伍建设,兼顾各类人员现状,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根据岗位结构比例标准,法律法律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二)优化结构,精干高效
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老师队伍为主体,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