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润别立学校教师周转宿舍使用及管理办法 一.分配方案 二.入住事项 三.使用细则 巴润别立学校教师周转宿舍 一.分配方案 为改善我校教师学习和生活居住环境,解决教师的实际困难,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每位教师享有同等权利,教师周转宿舍分配遵循以下程序: 1
使用对象为特设岗位教师、支教和交流教师(包括大学生志愿者西部支教教师、异地交流教师和顶岗实习师范生);离城镇较远地区、边境地区、地理和生活环境艰苦地区教师;寄宿制学校管理教师
由符合入住条件的教师两人自愿合租一套宿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名表
(见附表 1 ) 3
由合租教师选派一名教师抽签决定宿舍楼层及房间号,当场公布,并由学校宿管委在学校公示入住教师名单、楼层及房间号,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签订入住协议
(见附表 2 ) 4
公示通过后,报旗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生效
巴润别立学校教师周转宿舍 二.入住事项 1
入住教师签订入住协议后,由学校宿管委与入住教师同往清点房间所配备设施,清点核对无误后,宿管委将房间钥匙交由入住教师,并在财产清单上签字确认
(见附表3 ) 2
入住教师在租住期内有不符合入住条件或改变教师周转宿舍用途,将其闲置、转租、转借他人居住的,应立即退回学校,确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退回的,应向学校宿管委提出申请,最晚不得超过 3 个月;入住教师或配偶如在学校所在乡镇(苏木)内购买住房,或购买住房地区距离学校已满足正常上下班条件的,需在购买之日起 6 个月内将宿舍退回学校
入住教师如需调离本单位,需提前向学校宿管委提出申请,由学校宿管委清点财产,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或更换(费用由本人承担),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将房间钥匙交由同室教师保管,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巴润别立学校教师周转宿舍 三. 管理制度 (一) 卫生 为 了 加 强 校 园 文 明 建 设 , 不 断 培 养 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