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机场司咨询通告 【编号】AC-CA-2000-4 【下发日期】2000
29 【正文】 机场使用手册附图绘制基本要求 本咨询通告的目的是指导机场管理机构组织绘制民用机场使用手册附图,以满足《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民航总局令第81 号)的有关要求
本咨询通告适用于民用机场和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机场使用手册附图绘制,通用航空机场可参照执行
一、附图内容 (一)机场位置图 (二)机场总体布置图 (三)机场总平面规划图(包括现状图和机场远期总平面规划图) (四)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图 (五)机场管网综合图 (六)机场应急救援方格网图(包括机场应急救援综合方格网图和和机场区域应急救援方格网图) 二、附图绘制基本要求 (一)机场位置图: 要求: 1.应能反映机场与周围城市的相对位置关系;及机场至主要服务城市的地面交通设施; 2.应能反映机场与其周围 50 公里范围内其它机场的相对位置关系,并示意跑道方位; 3.比例要求:一般为 1:200,000
(二)机场总体布置图: 要求: 1.应能反映机场周围主要道路及公用设施管线(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信,供油等)的路由及距离,并标明居民点、地形地物等; 2.应能反映机场通信导航台站的位置; 3.比例要求:一般为1:100,000
(三)机场总平面规划图: 要求: 1.应能反映机场各功能分区及其主体建(构)筑物的构型与布局,以及各功能区之间的相对关系
各功能区主要包括飞行区、航站区、货运区、机务维修区、工作区以及供油设施、公用设施以及道路交通系统等
2.一般情况下,可以将机场现状图与机场总平面规划图(舍近、远期)合并绘制,但图面应区分和表达清楚
如果将机场现状图与机场总平面规划图分别绘制,则图幅比例应分别为: 机场现状图一般为1:2000 或 1:5000
机场总平面规划图(含近、远期)一般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