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1 1 页 某 公 司 实 习 生 管 理 办 法 ( 暂 行 ) 第一条 为 规 范 某 公 司 实 习 生 的 接 收 、管理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某 公 司 实 习 生 的 接 收 和管理。 第三条 实 习 生 的 界定和条件 1、实 习 生 应符合以下条件: 国家正规 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的 在校生 ; 身体健康(须提供相应的 健康证明); 专业符合或接 近用人部门实 际需求; 品行端正。 2、由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到公 司 进行实 践,且实 践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 在校学生 。 3、为 满足公 司 临时工作需要,由公 司 统一组织安排短期工作的 在校学生 。 4、原则上不接 纳个人提出的 实 习 申请。 第四条 职责分工 (一)用人部门职责 1、负责申报实 习 生 需求,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2、负责实 习 生 的 考勤与日常管理。 (二)人力资源部职责 1、负责审核用人部门的 实 习 生 需求申请,并报用人部门 主 管 领 导 审 核 、总经理审 批; 2、负责实习生薪酬、结算的审 核 ; 3、负责实习生的实行协议签订。 第五条 实习生的接收 1、用人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实习生需求申报表》(附件 1),并附实习人员的相关材料,交人力资源部审 核 。 2、人力资源部审 核 用人部门 的实习生需求申报和相关材料后,交用人部门 主 管 领 导 审 核 ,最后报总经理审 批。 3、总经理审 批后,人力资源部与实习人员签订《实习协议书》(附件 2),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实习生的管 理 1、实习期限 实习期限原则上为一至三个月。情况特殊的不超过六个月。 2、考勤管 理 实习生的考勤参照公司《考勤与休假管 理办法》执行,由用人部门 统一考勤,作为发放实习补贴的依据。 实习生除享受国家法定休息日和节日外,不享受公司《考勤与休假管 理办法》中的其他假期。 3、实习工作规范 (1)实习生需严格遵守集团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工作职责; ( 2) 实 习 生 应 该 服 从 用 人 部 门 工 作 安 排 , 按 照 工 作 要求 , 保 质 保 量 地 完 成 分 配 的 实 习 工 作 任 务 。 ( 3) 实 习 生 应 该 保 守 集 团 的 商 业 秘 密 , 未 经 允 许 , 不得 将 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