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校本课程管理总则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指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之一是“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加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
”为了切实有效地履行课程管理的责权,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管理政策,提高学校课程的整体质量,促进全体学生主动的发展,提高教师的课程意识,根据《纲要》的精神,特制定《同济初级中学校本课程建设管理制度》
一、校本课程的含义 (一)校本课程是学校依据教育特点、社会需求和学生实际情况,按照以人为本及素质教育的现代教育理念而自行开发的课程
“校本”的含义:其来自英语“school-base”
大意为“以学校为本”“以学校为基础”
它包含三方面含义:一是为了学校,二是在学校中,三是基于学校
(二)校本课程是通过学校的领导和教师的共同努力,根据学校学生的特点和需要,充分挖掘学校及其周边环境的教育资源,以学校自身力量为主来进行的课程
二、校本课程开设的目的 (一)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执行国家的课程文件,确保课程计划 与 课程标准 的严 肃 性
(二)结 合 学校的实际,协 调 学校各 类 课程关 系 ,优 化 学校课程结 构 ,提高学校课程的适应性
体现学校的办 学特色 ,独 立 或 合 作 开发的特色 的课程
(三)根据课程标准 的要求和学校培 养 目标及课程资源状况,组 织 教师广 泛 地利 用 本校和社区的课程资源,合 理地组 织 教师,有效地利 用 现代教育技 术 ,满 足 教师专 业 发展的需要,提供 适当 的培 训 ,给 予 教师参 与 开发课程的机 会
(四 )确保学生享 有必 要的课程管理的权利 ,创 造 机 会使 得 学生能 够 在一定的范 围 与 程度内 参与 课程决 策与 教学活 动
(五 )满 足 学生多 样 化 发展需要,实施各 得 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