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校本课程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 (一)成绩评定 校本课程采用学分制评定。 评定要求:评价要突出对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发挥考试的正确导向功能、要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切实体现素质教育面向全体的要求;强调能力立意,重视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查;加强与社会实践和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实践能力;增强探究性,注意引导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注重综合性,注意与其他学科的内在联系和知识结构体系的整体把握能力;坚持教育性,体现积极的价值取向,体现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强调人与自然、社会协调发展的现代意识;体现时代性,引导学生关注国家、人类和世界的命运,要有机地把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使学生发展变化的过程成为学生的评价结果的有机组成部分。 每学年课程结业满分为50 学分,如果一学期结业则满分为 25 分,两年累计满分为 100 学分,累计满60 分即可结业。 每门校本课程成绩分布: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测评;过程性评价来源:出勤、课堂学习、成长记 录 袋 、奖 励 分;终结性测评:期末 考查、表 现性活动 。颐 中 讲 堂考勤实行 听 课证 制度 ,凭 听 课证 入 场 。最 后 15 分钟 写 听 后 感 ,作 为该 学科的成绩. 参 与评价的主 体:指 导老 师 、同 伴 、自己 。 每门课程结业采用下 列 评价标准对学生学业成绩进 行 评定: 校本课程学分制评价指 标体系(总 分 50 分) 指 标 分值 评 (完整)校本课程评价标准 一级指标 二 级 指 标 三 级 指 标 (分) 考查办法 评价主体 分 过程性评价 35分 出 勤 10分 100% 10 看出勤登记表 班长、指导老师 90%以上 8——9 80%以上 6——8 80%以下 不及格 课堂学习 15分 兴趣与参与 3 看课堂观察检核 表与随堂记录卡 看学习情况 看作业 看小组合作评价表 指导老师 同伴、自己 合作与交流 3 知识掌握与运用 4 搜集与分析 3 反思与计划 2 成 长记录袋 10 分 学习计划 (参看成长记录袋评价) 看各项记录情况 老师、家长、同伴 作业或作品 进步 搜集的课程资料 评价与自我反思 终结性评价 15分 知识考查 5 课内掌握的基本知识; 3 笔试或口试 指导老师 课外习得的相关知识 2 表现性活动 观 技能 5 基本技能的掌握与熟练程度 2 表现性活动(动 手操作、口头表 达、表演等) 指导老师或 同 伴 参与 与人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