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1 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SL 47-94 主编单位:中国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爆破学组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1 总则 2 开挖、排水和出渣运输 3 钻孔爆破 4 基础检查处理与验收 附录 A 判断爆破破坏或基础岩体质量的标准 附录 B 质点振动速度传播规律的经验公式 附录 C 新浇筑大体积混凝土基础面上的安全质点振动速度 附加说明 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发布《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 施工技术规范》SL47-94 的通知 水建[1994]96 号 为适应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的需要,我部委托中国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爆破学组为主编单位,对《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DJ211-83 进行了修订,经审查,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其编号为 SL47-94,自一九九四年七月一日起施行,原规范同时废止
各地在执行中应注意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请 函 告 水利部建设 司 和主编单位
本 规范由 水利部建设 司 负 责 解 释 ,水利电 力 出版 社 出版 发行
一九九四年三 月三 十 一日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适用规范全文数据库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2 1 总 则 1.0
1 本规范适用于1、2、3 级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
1.0.2 编制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3 施工前,建设或设计、勘测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交与施工有关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以及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并进行技术交底
1.0.4 施工中,勘测单位必须按照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规程》的规定,进行施工地质工作
施工地质工作中,若发现实际地质情况与前期地质资料和结论有较大出入,或发现新的不良地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