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省总工会模范职工之家标准企业工会、机关、事业单位工会、联合基层工会、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基层工会等
一、组织健全 15 分1
工会组织依法规范建立,职工(含劳务派遣工等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入会率达到 90%;2 分2
工会委员会到期按时换届,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按照《工会章程》规范民主选举产生;2 分3
符合条件的依法取得工会社团法人资格
工会委员会建立时,同步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不满 10 人的设立女职工委员);2 分5
企 业 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等工作机构;在企事业班组中设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
职 工 200 人以上的企业依法配备专职工会主席并落实相关待遇;1分8
经 审 会主任、女职委主任和工会专职工作人员按规定配备
3 分二、维权到位 28 分1
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健全,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职代会至少有一项审议通过事项;2 分2
企业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健全
每年开展工资协商,经协商确定的职工工资调整幅度与企业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相适应;2 分3
企业动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对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自评分达 80 分;2 分4
厂务公开渠道畅通、内容全面、实施及时,其他民主管理形式多样、有效
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困难职工生产、生活状况;2分6
正常开展生活、医疗、子女上学帮扶和法律援助、人文关怀等帮扶服务活动,项目不少于五项;3 分7
“两节”送温暖活动实现全覆盖
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2 分9
开展“安康杯”竞赛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普及教育等群众性劳动保护活动;2 分10
签订实施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建立完善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制度,开展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