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用 能 单 位 能 源 计 量 工 作 导 则 (试行) 1、范围 本 导 则 规 定 了 用 能 单 位 在 实 施 能 源 管 理 、促进节能 降耗、提高经济效益所应具备的能 源 计 量 工 作 的基本 要求
本 导 则 适用 于年能 源 消耗 5000吨标准煤以上独立核算的用 能单 位 能 源 计 量 工 作 的要求
年能 源 消耗 5000吨标准煤以下独立核算的用 能 单 位 能 源 计 量工 作 可参照本 导 则
本 导 则 所称能 源 ,指煤炭、原油、天然气、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 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 、转换而取得有用 能 的各种资源
2、引用文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 而成为本 导 则 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 于本 导 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其最新版本 适用 于本 导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 源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 量 法》 《江 苏 省 节约能 源 条例》
GB/T 15587《工 业企业能 源 管 理 导 则 》 GB 17167《用 能 单 位 能 源 计 量 器具配备和管 理 通则 》 GB 2589-90《综合能 耗计 算通则 》 3、术语和定义 3
1能 源 计 量 器 具 : 被 测 对 象 为 一 次 能 源 、二 次 能 源 和 载 能 工 质 的 计 量 器 具
2 能 源 计 量 配 备 率 : 能 源 计 量 器 具 实 际 配 备 数 量 占 理 论 需 要 量 的 百 分 数 称 为 能 源计 量 器 具 配 备 率
RP=NS/NX×100% RP: 能 源 计 量 器 具 的 配 备 率 NS: 实 际 配 备 计 量 器 具 台 ( 件 ) 数 NX: 按 理 论 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