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苏省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 试 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实施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和跨世纪青年人才工程,全面深化以职业道德为核心的青年文明号活动,促进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和管理,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建设、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班、组、队)、青年岗位(岗、台、车、船、站、所、店等)和青年工程
第三条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在全省窗口性行业、机关单位、教育战线、科技战线、重点建设工程、工业企业、乡镇企业等领域开展
第四条 创建青年文明号是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岗位练技为重点,以先 进典 型为向 导的群 众 性劳 动竞 赛
第五 条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 在通 过 组织 和引 导广大 职业青年立足 本 职岗位,诚 实劳 动,文明从 业,树 立牢 固 的适 应 社会主义市 场 经济 要求 的敬 业意 识 ,创业精神和质 量 、安 全、效益 、 2 竞争、服务等观念,向全社会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行业、企事业单位良好的社会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两个文明建设做贡献
第六条 青年文明号是各级团组织或团组织联合同级有关行业、系统联合命名的先进青年集体、岗位和工程的专用名称,其它行业、系统和部门不得单独命名、使用
第七条 江苏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对全省各地、各行业、系统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组织指导,制定有关政策,督促检查落实
江苏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审定行业考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