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4汽油标准(DB11-238)---(京 4汽油标准) (2009-12-03 21:59:31) 转载▼ 标签: 国4汽油 京4汽油 车用汽油 标准 汽车 DB11-238-2007 备案号:20999-2007 北京市地方标准 车用汽油 前 言 本标准第3、4 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是在 DB11/ 238-2004《车用汽油》的基础上,考虑到已经实施和将要实施的更严格机动车排放标准要求,对 DB11/ 238-2004 进行修订。 本标准代替 DB11/ 238-2004《车用汽油》。DB11/ 238-2004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本标准与 DB11/ 238-2004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车用汽油牌号由“90 号,93 号,95 号”修改为“90 号,93 号,97 号"; — 增加车用汽油中的甲醇含量为“不大于 0.3%(质量分数)”; — 增加车用汽油中的锰含量为“不大于 0.006g/L”; — 增加表 1 关于锰的注 c“锰含量是指汽油中以甲基环戊二烯三羰基锰形式存在的总锰含量,不得加入其他类型的含锰添加剂。”; — 修改车用汽油中的硫含量为“0.005 %(质量分数)”,仲裁分析方法改为 SH/T 0689; — 修改表 1 蒸汽压限值中时间段的划分。原“9 月 1 日—4 月 30 日”改为“11 月 1 日—4 月30 日”。原“5 月 1 日—8 月 31 日”改为“5 月 1 日—10 月 31 日”; — 将DB11/ 238-2004中第4.3 条“本标准车用汽油中应加入能有效清除积碳的清净剂… … …部门备案。”修改为“本标准车用汽油中应加入符合 GB 19592 要求的汽油清净剂。”。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清华大学汽车安全与节能国家重点实验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昆生、宋国建、刘雪涛、周巧霖、方茂东、刘双喜、王建昕、帅石金、付兴国、徐小红、兰玲、张鹏、周旭光、张哲民、王洁青、倪蓓、王福江。 本标准于 2004 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车用汽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由液体烃类和由液体烃类及改善使用性能的添加剂组成的车用汽油的要求和试验方法、取样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规定的产品适用于作点燃式发动机的燃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