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1 河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创建工作,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我省聚集,促进规模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独具特色的河北高层次人才基地,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院士工作站旨在以企业创新需求为导向,以企业研发机构为依托,以产学研合作项目为纽带,引导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向企业集聚、帮助企业解决技术创新中的实际问题和战略发展的相关问题,并逐步建立起院士专家与企事业单位协作的长效服务机制,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培养企业创新人才队伍,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条 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工作内容主要有: (一)开展产业及企业发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 (二)围绕企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组织院士及其创新团队与企业研发人员开展联合攻关; (三)引进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的技术成果,在企业共同开展转化和产业化,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四)与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共建研究生培养基地,联合培养企业创新人才。 2 第三条 院士专家工作站主要依托我省高新技术产业领域骨干企业和有条件的高新技术开发区或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设立。设站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为院士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二)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研发能力; (三)与相关领域 1名以上院士专家签约,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 (四)已形成较完善的院士进站工作的支撑条件和服务规范。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或省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 第四条 院士专家工作站由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请,各企业科协负责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申报工作,每年6月底前报各设区市科协。各设区市科协根据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总体需求和企业条件择优审查后报省科协审批,于当年9月中下旬由河北省科协(或省科协联合当地市委、市政府)统一授牌为“河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 第五条 申报院士专家工作站须提交的材料: 1、本单位书面申请一式两份; 2、企(事)业法人证书一式两份(复印件); 3 3、《河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表》(见附表)一式两份; 4、聘任院士专家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