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全能比赛与单项比赛的不同 (1 )检录不同: 全能比赛每天第一个项目的检录由赛前控制中心负责检录,后继项目由全能裁判组管理裁判员检录; 各单项比赛的检录均由赛前控制中心负责
(2 )起跑不同: 在全能径赛项目中,每项比赛只允许运动员一次起跑犯规而不被取消资格,之后每次起跑中再次规范的1名或多名运动员均将被取消其该项目的比赛资格
单项比赛中,任何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将被取消该项目的比赛资格
(3 )风速不同: 承认全能纪录时,需测量风速的项目,其风速不得超过4 米/秒
单项径赛、田赛项目有风速规定则风速超过2 米/秒,破纪录不予承认
(4 )试跳次数不同 全能项目比赛中,无论人数多少,每人仅允许试跳(掷)3 次
田赛单项比赛(注:跳高、撑杆跳高除外)运动员超过八人,应允许每人试次跳(掷)三次,有效成绩最好的前八名运动员可再试跳(掷)3 次
当比赛人数只有八人或少于 8 人时,每人均可试跳(掷) 6 次
(5 )升降计划不同: 全能项目跳高比赛,每轮的横杆提升高度均为 3 厘米
全能项目撑杆跳高比赛,每轮提升横杆高度均为 1 0 厘米 单项撑竿跳高比赛时,每轮之后横杆升高的不少于 5 厘米(不包括比赛中只剩一名运动员和出现第一名成绩若干人相等时)
项跳高比赛时,每轮之后横杆提升高度不得少于 2 厘米(不包括比赛中只剩下一名运动员和出现第一名成绩若干相等时)
(6 )最短休息时间不同: 单项比赛时的最小间隔时间为:2 0 0 米及以下项目为 4 5 分钟,2 0 0 米以上至 1 0 0 0 米的各项目为 9 0 分钟
1 0 0 0 米以上的比赛不在同一天进行
全能比赛时,每名运动员在上一项比赛结束之后至下一项比赛开始之前至少应有 3 0 分钟的休息时间
如有可能,在第一天的最后一项结束和第二天第一项开始之间至少应有 1 0小时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