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操作指南 一、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概述 何谓出口信用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是政府为鼓励企业扩大出口、保障企业收汇安全而开设的政策性保险,中国信保是我国唯一经营此项业务的专业机构。在出口货物、技术、服务以及海外投资等相关外经贸活动中,出口企业或相关银行向中国信保提出投保申请,中国信保出具保险单(或签订保险协议);当国外债务人所在国家发生政治风险或国外债务人发生商业风险,导致出口企业或相关银行(被保险人)的应收帐款难以安全收回时,中国信保(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或保险协议)规定负责赔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 出口信用保险按照信用期限长短分为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和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信用期限在180 天以内(可扩展为 360 以内)的收汇风险,主要用于以付款交单 D/P,承兑交单 D/A,赊帐 OA 等商业信用为付款条件的出口,以及信用证项下的出口。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主要产品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主要产品有综合保险、统保保险、信用证保险、特定买方保险和中小企业综合保险。 (一) 综合保险 综合保险承保出口企业所有以非信用证为支付方式和以信用证为支付方式出口的收汇风险。它补偿出口企业按照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出口货物或提交单据后,因政治风险或商业风险发生而导致的出口收汇损失。 其特点是既承保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的收汇风险,也承保非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的收汇风险,保险金额高 ,承保范 围 大,保险费 率 低 。 (二 ) 统保保险 统保保险承保出口企业所有以非信用证为支付方式出口的收汇风险。它补偿出口企业按照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出口货物后,因政治风险或商业风险发生而导致的出口收汇损失。 (三) 信用证保险 信用证保险承保出口企业以信用证支付方式出口收汇风险。它保障出口企业作为信用证受益人,按照信用证要求提交了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单据后,由于政治风险或商业风险的发生,不能如期收汇损失。 其特点是费率较低。 (四) 特定买方保险 特定买方保险承保出口企业对一个或几个特定买家以非信用证支付方式出口的收汇风险,其适保条件与统保保险相同。但是,由于出口企业是选择性投保,保险金额较少,因此费率相对较高。 (五) 中小企业综合保险 中小企业综合保险承保以信用证、托收或放账为结算方式,信用期限一般不超过 1 8 0 天的出口或转口业务。补偿出口企业按照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出口货物或提交单据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