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资产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碳资产管理工作,提高碳资产专业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按照集团公司统一开展碳减排规划、统一开展碳排放统计、统一开展碳减排项目开发和统一开展碳指标交易“四统一”的工作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碳资产,是指纳入国家温室气体排放管理的碳排放配额、可再生能源和节能技改等项目产生的减排量(CER、CCER、VER)、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可纳入国家碳交易市场的产品。 本实施细则所称温室气体,是指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等六种国家规定的气体。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含豫电集团公司)在碳资产管理项目规划、建设和生产各阶段的碳资产管理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职责 (一) 碳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公司碳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负责公司碳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碳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指导、审核公司碳资产管理规划、年度目标和措施。 2.建立健全碳资产管理体系。 3.检查、监督、指导各部门的碳资产管理工作。 (二)碳资产管理工作办公室 公司碳资产管理工作办公室是公司碳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碳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制定适合于公司管理特点的碳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2.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碳资产管理规划、年度目标和措施,将公司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 3.检查、监督、指导各部门的碳资产管理工作,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本公司碳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5.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公司碳资产管理工作办公室挂靠设备管理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相关部门职责 1.设备管理部:是公司碳资产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牵头组织公司碳资产管理核查工作的开展, 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碳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及标准,制定本单位碳资产管理相关实施细则,对碳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协调各部门在碳资产管理工作的分工协作,是集团公司、分公司及基层企业谈资产管理信息沟通的桥梁。 负责完成集团公司碳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涉及本单位的数据、材料的上报。配合和协助碳资产公司,负责完成本单位碳盘查、碳核查、履约清缴等工作;负责碳减排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碳减排指标的核定与分解;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