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规范性文件实务知识问答 (一)问: 如何判断一份文件是否属于税收规范性文件
答:税收规范性文件有四个特点,我们判断一份文件是否属于税收规范性文件,主要看其是否具备以下第3、第4项特点: 1
制定主体是税务机关
在我省地税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由省局、各省辖市局或县局制定,或者由省、市或县地方税务局牵头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使用省、市或县地方税务局文号)
必须依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作出
依职权: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税务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授权,任何一级地方税务机关超越权限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都是无效的
依程序:程序是行为生效的必备要件,各级地税机关未经法定程序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如:未经法规部门合法性审核、未经局务会议审议、未经指定途径公布等),不具有执行力,不得作为执法依据,上级税务机关有权撤销
必须影响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
税收规范性文件必须影响到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
诸如原文转发的文件,各级地方税务局内部的具体工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针对具体对象的公告及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各类审批及对具体事项的批复,公示办事时间、地点等事项的便民通告,宣传、教育、监察、人事、财务等方面的文件,由于不影响纳税人或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则不属于税收规范性文件,其出台不必经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也不需要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来管理
必须是在本辖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
税收规范性文件属于抽象行政行为,其适用对象具有不确定性,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
(二)问:县地税局究竟能不能出台税收规范性文件
答:县地税局可以出台税收规范性文件
但是,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或省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明确授权
实际工作中,我们建议县地税局在出台税收规范性文件时,不仅要考虑是否明确授权,更要考虑是否确有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