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技术文件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和监督技术文件的管理,促进和法律规范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监督机构的管理工作,以真实地反映工程实体的质量水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79 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93 号令)、建设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24]221 号)、《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质[2024]162 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法律规范》( GB50319-2000)、《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法律规范》(GB/T50328-2001)及《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 2009 年 11月 26 日公告)、《陕西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 工 技 术 文 件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 ( 陕 建 发[2024]110 号)、《陕西省建设工程监理统一表式》(陕建建发[2001]394 号)等有关条例、规定和现行国家标准、法律规范,制定本《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文件管理办法》(2024 年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西安市城市范围的城镇道路、广场与城市桥梁、隧道工程,排水、给水、燃气、热力管道与污水、净水处理构筑物工程,城市道路照明与道路绿化工程,城区停车场及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工程等
“管理办法”适用于西安地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大修项目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凡在市内承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等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监督机构)均应执行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监理单位依据设计文件和施工、监理合同,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文,监督机构依法进行强制性监督和根据本省、市的有关标准、规定同步填写、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