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进一步法律规范建成区广告牌匾整治实施方案 2024 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进一步法律规范建成区广告牌匾整治实施方案 为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质,提高道路两侧临街门头牌匾的法律规范设置及科学管理水平,进一步美化、靓化城市空间,为全县创建国家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视觉环境,现结合全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测评指数为指导,通过依法整治、法律规范门头牌匾,实行部门联动和综合措施,使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门头牌匾得到彻底清除,使档次较低的门头牌匾得到改善提升
二、目标任务 根据“伸出一个面,上下一条线,距地一样高,底色基本一致,白天美化,晚上亮化”和“突显瑶族特色”的原则,重点对县城建成区主次干道、集镇及主要背街小巷两侧视觉空间内的各类临街门头牌匾进行整治和法律规范
先期以萌渚路、江华大道和阳华路为试点示范,并逐步法律规范、完善标准后全县推广实行
三、整治标准 1、门头牌匾设置实行“一店一匾”,临街店铺在门头上方只能设置一块牌匾,严禁一店设置两牌或多牌,严禁牌匾重叠,严禁使用喷绘、油纸等易破损的材质
严禁在门店外非法设置、张贴广告、悬挂横幅等影响市容市貌的现象
2、根据道路两侧临街楼体建设情况,统一确定牌匾设置规格,确保每条道路两侧牌匾高低一致,宽窄相同、色调和谐;同一建筑物的门头牌匾高低、宽窄等规格尺寸应该统一,并与依附建筑物相协调,严禁出现高低不齐、宽窄不一、凸凹不平等现象
3、门头牌匾颜色应与经营内容和楼体颜色以及相邻业主色彩协调统一
门头牌匾名称须与营业执照核准注册的名字名称一致
用字要法律规范和正确,汉语拼音与外文不得混用,除名人题字外,一律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4、门头牌匾的设置、安装要稳固,出现松脱现象必须及时加固和修复,亮化线路和其他网线布设要法律规范、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