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某镇项目招引考核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项目招引工作,营造浓厚项目招引氛围,动员全镇上下凝心聚力,以大项目、好项目为主攻方向,强力推动,严格考核,全面激发招商活力,提升招商绩效,为我镇高质量进展提供强大动力
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项目招引考核奖励办法如下: 一、目标任务 二、考核办法 1、有效项目信息(40 分) 根据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部完成的得基本分 40 分,少完成一个扣 10 分,直至扣完为止
多完成一个加 5 分,加分不封顶
(有效项目信息是指真实可信,对方有明确投资意向,具备落地条件且符合我镇未来产业进展方向和转型升级要求,并来镇考察由经服中心或招商办全程参加、跟踪、把关的项目信息
自上报之日起三个月没有新进展的项目将视作无效项目
) 2、签约项目(30 分) 签约项目数量(20 分):完成 2000 万元以上项目(2000 万元以下项目可累加计算)全年任务数得满分,完成全年任务多 1 个加 5分;完不成不得分
签约项目体量(10 分):村、村、村、村完成 1 亿元以上项目任务数得 10 分;村完成 5000 万元以上项目任务数得 10 分;社区、街社区完成 2000 万元以上项目任务数得 10 分
2 亿元、3 亿元、5亿元以上项目,有一个分别加 6、8、10 分
3、项目落地(30 分) 项目落地 30 分,其中办理营业执照且项目注册资本金到位 10%以上或实际支出达注册资本金 10%(注册资本总额原则不少于总投资 1/3)的得 15 分;项目落地(办理好环评、安评等相关手续,取得项目选址意见书或租赁房屋合同)后得 15 分
三、奖励办法 1、考核奖励 (1)年底根据考核办法对排名前 3 的,由项目招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推举并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评定项目招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分别给予奖励 3 万元、2 万元、1 万元
对项目信息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