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泉县医疗集团人事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疗集团人事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人才资源,提高医疗集团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推动医疗集团的改革和发展,根据中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核心,引入竞争机制,搞活用人制度,为医疗集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第三条坚持“下放权限、全员聘用,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双向流动、保障基层,合理配置、优化结构”的原则,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实现医疗机构人员配备科学合理,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及对象为医疗集团在职在岗和新进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第二章岗位设置2第五条医疗集团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规定,遵循因需设岗、合理设岗、总量控制的原则,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型进行岗位招聘
第六条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推行层层聘用制,科室主任、镇(中心)卫生院负责人等中层岗位实行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经医疗集团研究同意后,由医疗集团聘任
一般医技人员或工勤人员由科室主任和镇(中心)卫生院负责人选聘,由集团聘任
第七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不得低于岗位总量的85%,以医、药、护、技等岗位为主体,根据需要适当设置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后勤服务类工作实行社会化服务的,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第三章竞聘上岗第八条医疗集团除县级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和涉密岗位外,其他工作人员采取竞聘的方式择优聘用,所聘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中层一般三年一聘,一般人员一至三年一聘
第九条新进人员公开招聘(一)制定招聘方案
医疗集团根据核定的编制和职能任务,拟定本集团岗位设置方案,提请县公立医院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后,3报县人事部门备案
(二)组织公开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