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G 付费试点医院工作方案 DRG 付费试点医院工作方案 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高质量完成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工作任务,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医保发[2024]34 号)文件精神,结合金华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进展理念,以“健康金华”为目标,健全医保支付机制,不断提升医保支付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法律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实现“控基金”和“提质量”双目标,解决医保支付领域进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增进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两年试点,不断巩固和深化总额预算管理下 DRG 结合点数法付费,探究长期慢性病按床日付费、中医药服务按疗效价值付费等多元复合支付方式,进一步完善金华市 DRG“病组点数法”付费体系。实现“421”工作目标,即巩固完善支付政策体系、按国家标准做好系统升级、开展基于 DRG 大数据分析应用、做好国家 DRG 医保信息采集和培训评估工作四项工作任务,建设完善的 DRG 付费及DRG 监管两个应用系统,培育一支医保人才保障队伍,把金华市打造成按疾疾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改革的标杆,为全国实施DRG 付费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两项国家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金华市人民政府成立金华医保两项国家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分管秘书长、市医保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统筹领导国家试点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医疗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试点工作各项任务的组织和实施,指导全市医疗机构开展具体工作,讨论解决试点中的问题和困难。市医疗保障局分管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负责人任副主任,县(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三)DRGs 管理专家组 成立由全市临床医药、医保政策、医保管理、编码专家等组成的金华市 DRGs 管理专家组。负责参加医保部门组织的专家调研、分析和论证,开展 DRGs 点数法相关评审评议等工作。 (四)第三方技术团队 全市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技术团队,负责具体实施DRG 相关技术,完成数据测算、相关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