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最新测评体系自2012年 1月 1日起执行,各单位档案资料按照最新测评体系进行整理
2010年和2011年的档案资料可以按照之前的测评体系进行装档
2 自 治 区 文 明 单 位 测 评 体 系 ( 2011 版 试 行) 测 评 单 位 (全称): 测 评 总 分 : 测评组负责人签名 : 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3 说 明 一、自治区文明单位的定义 自治区文明单位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工作成绩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干部群众文明素质较高,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先进单位
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各种荣誉称号中综合性的最高荣誉称号
二、四项否决条件(申报前两年,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自治区文明单位) 1、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犯罪;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达标; 3、违反计划生育法;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性重大事故
三、自治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的内容 测评体系主要包括“ 党的建设、道德建设、文化建设、民族团结、社会治安、环境建设、业务工作、创建活动” 8个方面的测评内容,共设置 50个测评标准,每个测评标准都赋予相应的分值,并有相对应的测评方法
四、自治区文明单位的测评方法 4 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应知应会基本常识考试、随机提问;材料审核(新申报和届满单位分别以测评前两年和前三年的材料为主);实地察看、明察暗访、问卷调查、整体观察;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在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公示等方法进行测评验收
考试主要考核干部职工应掌握的精神文明建设、道德建设、民族团结、时事政治和礼仪基本常识的学习掌握情况,考试人数原则上为单位在册干部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一,试卷由自治区文明办依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指南》一书出题、印制
五、自治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的适用范围 测评体系适用于对自治区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