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开发署贷款1
贷款条件:(1)贷款期限 12-17 年(含 3-5 年宽限期),利率为6 个月 EURIBOR+0
25%;(2)单个项目贷款金额不低于 2000 万欧元
币种:欧元3
贷款领域:支持提高能效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包括:(1)低碳能源的生产,如可再生能源、高效电力生产(热电联产、热电冷联产);(2)城市可持续发展,如城市发展中的能源综合优化,包括公共交通、建筑、可再生能源、垃圾处理及污水厂污泥综合利用等;(3)低排放的农村发展,如人工造林、农村沼气;(4)工业及服务业的节能管理
采购条件: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方式采购,也可在中国国内采购
德国政府贷款1
贷款条件:年利率约 3%,贷款期限 12 年,含 3 年宽限期
对应提未提贷款按每年 0
25%收取承诺费,自贷款协议生效后 3 个月起算,在提款期内每半年支付一次
使用领域:气候保护、节能减排、金融机构支持中小节能减排项目的绿色融资等
转贷银行: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
中间信贷项目由中德双方商定中方银行承办(中小商业银行)
最终用款单位可直接向承办银行申请项目,无需财政担保,由承办银行独立开展评估放贷工作并自行承担风险
其它要求:中方须提供英文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德方据此进行项目评估及贷款审批
德国促进贷款1
贷款条件:(1)贷款期限和利率:方式一:贷款期限 12 年(含 4 年宽限期),利率为 KfW 相同期限贷款的融资成本+0
4%;方式二:贷款期限 15 年(含 5 年宽限期),利率为 KfW 相同期限贷款的融资成本+0
45%;(2)贷款额度:单个项目的贷款金额不得低于 1500 万欧元;项目单位最终实际提取的贷款金额不应低于政府协议贷款金额的 60%,否则需向德方支付放弃提款的赔偿金;(3)相关费用:对应提未提贷款按每年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