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费分配方案 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费分配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及唐山市教育局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
我校被定为首批课后延时服务的五所试点学校之一,根据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计划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起实施课后延时服务
课后延时服务工资分配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面对全体,对参加服务的老师同工同酬
二、参加分配人员 参加本学期课后延时服务的所有教育、教学人员
三、分配依据 以每学期参加课后延时服务老师的课时量为分配依据
四、具体办法 (一)、基数的确定
根据五所学校的实际情况,学校所有参加教育、教学的人员,每人每天发放延时基本补偿工资 5 元
(二)、课后延时服务老师工资的确定
每天基本工资 5 元+课时服务工资=每天延时服务的工资 1、课时的界定 (1)班级课时:以春、秋、冬季作息时间为例,根据教育局规定延时服务的时间,我校一二年级延时服务时间为 15:45 16:45,计 60 分钟,根据 40 分钟 1 课时,为课时;三四年级延时服务时间为15:45 17:00,计 75 分钟,折合 2 课时;五六年级延时服务时间为15:45 17:10,计 85 分钟,折合 2 课时
我校共 67 个班,以班为单位,每天总课时 122 课时
(2)社团活动小组课时:延时服务时间为 16:20 17:20,计 60分钟,折合课时
我校社团音美 14 个,体育 11 个,文学社 1 个,计算机小组 1个,比特活动小组 1 个,每天总课时 42 课时
(3)各段领导每天 1 课时
(4)校级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每天课时,共计 1 课时
2、每课时工资的界定 (1)每学期延时服务费用总额/具体服务天数=每天延时服务费用 具体服务天数为实际授课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