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下马渡中心小学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按照财政部、国家教委《中小学财务制度》的有关要求,在教育经费实施财政统一结算支付新办法后,根据量力而行、勤俭办校的精神,为确保我校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一、预算管理1、学校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
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
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学校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
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
3、学校的银行存款帐户的开设和变更均应报财政部门批准
4、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
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开
二、收入管理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事业及经营服务性收入、租赁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筹措教育经费
任何部门不得缓交、截留或擅自坐支应交款项,更不得隐匿不报
3、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4、学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帐,并及时解入学校开设的银行帐户
三、支出管理1、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2、学校须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
2/63、根据支出计划,建立申购制度,按金额额度分级审批
4、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分管领导签字方可入帐
5、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四、资产管理(一)现金管理1、学校所有一切现金收入,均须及时解入银行
2、出纳备用金实行限额管理,一般根据实际按银行核定的三至五天的日常开支额度,库存现金超过额度应及时存入银行
3、出纳人员每日按时记好现金日记帐
4、会计与出纳应定期对帐,保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