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学习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5 篇范文 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使“三个规定”落地生根。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优选学习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5 篇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优选学习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5 篇范文【一】 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和司法部)分别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法律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别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这“三个规定”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通报案例中,某市人民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违反“三个规定”案显得颇为特别。在其涉及的五名检察人员中,一人受到处分,而另外四人不仅没被追究责任,还受到了表扬。 2024 年 6 月,某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王某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佟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能否判缓刑,王某表示该案会依法办理。2024 年 5 月,陈某又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郝某等 2 人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柳某刚虚假诉讼、诈骗、寻衅滋事案能否关照一下,郝某等 2 人予以拒绝,并告诉陈某不要来说情。2024 年 7 月,陈某再次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刘某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陈某华非法持有枪支案能否在陈某华送监前安排其会见亲人,刘某予以拒绝。王某、郝某、刘某均对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的违规过问、干预案件行为作了记录报告。 最终的处理结果也形成了鲜亮对比:陈某因违反“三个规定”及其他违纪问题,被免去法警支队政委职务,并被开除党籍。而王某等 4 名检察官,对来自上级机关部门负责人的违规过问或干预案件行为自觉抵制,被该市检察院给予充分肯定。 “"三个规定"既是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处理的有力举措,也是防止检察人员走上违纪违法道路,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治本之策。”最高检检务督察局负责人表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防止检察人员被“围猎”,有力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 潘 xx 认为,深化持久做好“三个规定”执行工作,同时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法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司法公正,才能形成社会信任和共识:找不找人、转不转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