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工程项目质量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面规定了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随着国家投资体制的改革,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国家投资外普遍实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投资主体以项目法人的形式参与市场经营活动
因此,必须加强对投资主体(建设单位)市场行为的管理
建设单位作为建设工程投资人,是建设工程的严重责任主体
建设单位有权选择承包单位,有权对建设过程检查、控制,对工程进行验收,支付工程款和费用,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负责综合管理工作,在整个建设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
建设工程、基础设施项目,除军事工程等分外情况外,都要按政企分开的原则组成项日法人,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由项目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凡没有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在建项目,要限期进行整改
项目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具备项目管理工作的实际经验
项目法人单位的人员素质、内部组织机构,必须满足工程管理和技术上的要求
对于一个工程项目而言,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这三者是构成整个工程项目总体管理目标的严重因素
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这三者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它们是一个统统的目标统一体系,其中任何一个因素发生变化,都必然引起其它两个因素的变化,同时也受到这两个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对于一个工程项目的三大目标之间,例外的项目在例外的时期,目标的严重程度是例外的
因此,监理工程师要善于处理好在各种条件下工程项目三大目标间的关系
特别应注意以下几点:① 在进行目标控制时应把质量、进度、投资当作一个整体来控制;②在对工程项目进行目标规划时,要注意统筹兼顾,合理确定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标准,应在需求与目标之间、三大目标之间进行反复协调,力求做到需求与目标的统一,三大目标的统一;③ 要针对整个目标系统实施控制,防止发生盲目追求单一目标而冲击或干扰其他目标的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