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放射安全防护工作汇报 第 1 篇:修订 1 放射卫生防护安全管理保证书放射卫生防护安全管理保证书 为了安全使用射线装置,严防放射事故的发生,我科将自觉遵守国家、北京市及医院有关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定,并做到: 1、仔细贯彻执行放射卫生防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放射卫生防护主管部门开展的监督、监测工作
2、建立科室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设专(兼)职防护管理人员,每半年对射线装置及工作场所进行一次安全防护检查,并有记录
3、严格根据许可证规定许可范围开展工作,不得超范围使用
4、新建、改建、扩建工作场所,更新设备时,及时通知医务处办理卫生评价等相关手续,并保证在诊疗许可证未完成变更前,不投入使用
5、按时组织科室人员接受个人计量检测,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
6、建立、健全各种管理档案,加强自主管理
7、设备异常或发生放射事故时,及时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
8、科室每年制定质量保证方案,并将书面材料交医务 处备案
科室负责人:日期:第 2 篇:放射防护与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放射防护与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在科长的指导下,做好放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工作
二、仔细学习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加强放射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工作,杜绝辐射事故的发生
三、根据相关标准制订放射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射线装置的安全操作规程,辐射警示标识及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指导各科室法律规范执行
四、做好从事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五、做好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检测,建立个人剂量检测档案
六、做好放射工作人员的相关知识培训及职业安全教育
七、做好接受医疗照射的受检人员与陪护人员的放射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工作
八、制定放射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九、做好射线装置放射辐射环境测评,以保证医院放射环境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