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制度是指医院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实现领导干部决策科学化、法律规范化和民主化,结合医院实际,经讨论,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 (一)重大事项决策 1、医院的办院方针、指导思想,医院和科室规划、人才培育目标。 2、医院改革、进展的重大问题及医疗、科研、行政、基建、后勤管理等重大事项。 3、科室岗位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 4、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 5、年度财务预算、年度进人计划、年度医疗设备及固定资产采购计划。 6、涉及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和有关办法。 7、重大问题及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决策。 8、其他应当提交讨论的重要问题。 (二)重要人事任免 1、全院各科室正、副主任、重点岗位管理人员的调整、聘用等。 2、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聘用。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医院进展和基本建设规划; 2、合同标的 50 万及以上的基建、安装工程项目;3、物资材料、固定资产(含医疗设备及一次性医疗用品)标的单价 30 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 4、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四)大额资金使用 1、医院每年经费的预算、决算;2、融资项目、融资规模和偿还计划; 3、一次性投入在 5000 元及以上的资金支出。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根据工作需要,充分做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准备,严格根据会前酝酿决策、会中集体决策及会后执行决策三个阶段进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一)酝酿决策阶段 1、充分征求意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仔细调查讨论,分析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应充分听取相关科室及职工、群众的意见,扩大职工、群众参加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涉及稳定方面的重大决策还应进行稳定风险评估;涉及其他科室的要主动征求见,并形成可行性方案一并提交会议讨论 2、适当进行酝酿。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未协调或经协调仍存在较大分歧的,不得提交医院领导班子会议讨论。 3、根据程序提议。提请医院领导班子会议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