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法律规范公司内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全体员工,以及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作业的相关方单位与人员。3、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安全规程》4、术语和定义危险作业:是指作业过程中可能造成人身损害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具有较大风险和需实行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才能进行的作业活动。一般指危险区域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预热器清堵作业、篦冷机清大块作业、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作业、交叉作业、高温作业。责任主体:是指对作业负有主要责任的单位或者人员。5、职责安全生产部的职责负责监督《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负责《危险作业审批表》的审核、监督执行,并在签字前检查危险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与《危险作业审批表》内的安全防护措施相一致。签字确认后方可允许进行危险作业。对各级危险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落实三级以上危险作业监督检查。危险作业部门的职责部门是本部门人员进行危险作业的责任主体。负责向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危险作业各项安全措施的准备、实施工作。明确作业人员、许可范围、作业风险,指定人员申请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表》,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人员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部门安全管理干部和安全员确保落实二级以上危险作业监督检查。审批人员的职责审查《危险作业审批表》办理是否符合要求。应赴危险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实行的安全措施符合所进行的危险作业要求后,方可批准危险作业。作业部门(车间)负责危险作业票填写以及报安全生产部审核备案。部门(车间)分管干部负责一级危险作业审批,部门(车间)负责人或部门分管安全干部负责二级危险作业审批;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或分管安全员负责三级危险作业审批;公司安全主管领导或指定代理人负责对四级危险作业审批。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常常巡检作业现场,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三违”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危险作业监督检查人员设定在一般情况下,一级为班组长,二级为部门分管干部、部门安全员,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