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手抄党章 100 天”活动方案县委组织部“手抄党章 100 天”活动方案县委组织部“手抄党章 100天”活动方案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金钟开发区工委,县人民武装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进一步做好“手抄党章 100 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将“手抄党章 100 天”精神传达到每名党员,确保知晓率达到 100%。各级党委(党组)、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工委、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要做好发动工作,组织本地本单位和系统所属党员积极参加“手抄党章 100 天”活动,乡镇党委负责本辖区内机关、村居、学校、社区等党组织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县教育工委负责职校、丹中、二中、三中、一小、二小、县示范幼儿园等党组织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金钟经济开发区、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县市监局党委、县工商联、各乡镇党委负责分片管理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支部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要督促党建指导员入企开展工作,党建指导员由其所在单位进行通知。 二、强化宣传 县委宣传部要注重运用 xx 电视台、云上 xx 网、xx 手机报等各类媒体宣传“手抄党章 100 天”活动,加强舆论引导,营造“两学一做”良好氛围。各级党组织要创新活动载体,宣传党员干部手抄党章的感受,撰写亮点举措,宣传主要做法和成效。各级党组织还可以通过建立“两学一做”QQ 群、微信群,把每天手抄党章图片照像上传到群里,沟通手抄心得,分享美术书画作品。 三、示范引导 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积极参加“手抄党章 100 天”活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学习上先行一步,学深学透,严格要求自己,示范引导党员共同参加。 四、分类指导 县直机关、乡镇机关、学校、农业园区党组织要要求全体党员参加“手抄党章 100 天”活动。村居、社区党组织要要求有一定文化平的党员都参加,切忌搞“一刀切”,强制要求不识字的党员参加。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参学范围、人员、形式等不作硬性要求,只作为丰富学习党章形式,本着自愿的原则自行参加,切忌搞“一刀切”,强制停止生产要求党员参加。各级党组织对于年老体弱党员、离退休党员,要征求他们意见,本着自愿的原则自行参加,切忌搞“一刀切”,强制要求参加。 五、督促检查 各级党委(党组)、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工委、非公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