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民营银行应该慎之又慎关于民营银行问题的讨论始于 1999 年,虽经多年的争论,但在一些 涉及民营银行的重大问题上,我国经济金融界至今仍未达成共识。笔者也曾写过几篇主张开展非国有民营银行机构的拙文。近些时来,开展民营银行问题已被一些 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经济学界的一些 学者思想活泼,令笔者敬佩,但对于他们的不少观点笔者却又不敢苟同。笔者不揣浅陋,拟就下面 几个问题谈点浅见。 ■“国有〞和“民营〞孰优孰劣,不能一概而论 所谓“民营〞实际 上是中国独有的模糊不清的经济概念。这个概念最早是指对国有企业实行民营方式而言的。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非国有经济得到了迅猛开展,为了 防止戴上私有经济的帽子,所有的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企业被统称为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民营银行一词也由此派生而来。那些非国有商业银行被称之为民营银行。 从资本构成角度而言,所谓民营银行与西方国家以民间资本投资为主的股份制银行并无差异,实际 上就是私有银行。 银行作为 经营货币资本的特别企业,其资本借贷运营实际 上是一种市场行为或商业活动。“国有〞还是“民营〞〔或“私有〞〕只是形式,无论是哪种经营方式的银行,只要能按现代市场经济规那么运作,依法经营,努力改善经营管理,就同样可以获得 良好的绩效,同样可以在社会经济开展中起积极促进作用。 包括 银行业在内的企业,实行国有化还是私有化,长期以来一直是欧美国家经济界争论的问题。欧洲不同于美国,历史较悠久,家族财宝相对集中,加之,近代又有长期的社会主义运动,左翼势力强大,社会公平观念深化人心,许多 社会公众希望国家能代表他们的利益对社会资源和财宝进行公平的利用 及分配。因此,在欧洲的一些 国家中,国有化成分占相当大的一局部。以法国为例,工业和金融业的国有化比例都比较高。国有化成分涉及的行业较多,连著名的雷诺汽车公司也是 一家国有成分较高的企业。 法国的银行业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在法国银行系统中,国有制银行占很重要的地位;二是政府能对整个国家银行业发挥重要作用。法国政府除了拥有中央银行和 4 个最大的储蓄〔商业〕银行外,还通过在私人银行董事会中任命主要人员的方式,控制着许多 重要的私人银行。除商业、投资和储蓄银行之外,还有些专门 的信贷机构也属于政府所有或由政府控制。法国是当今世界第四大经济强国,国有银行对二次世界大战后法国经济的恢复和开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助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