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守则及工作法律规范 无规矩不成方圆,每个企业都会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为了使本公司员工更好的遵守公司管理制度,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员工守则及工作法律规范,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确定对大家有所关怀。 员工守则及工作法律规范 1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确定,应马上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隐秘。 (四)爱惜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留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看法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有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员工每是工作 8 小时,星期六、日及纪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根据政府有关规定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时数为加班,可给加班费或补休。 第四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之改变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纳昼夜轮班制,全部班次,必需 1 星期调整 1 次。 第五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托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状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 8 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 10 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根据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12 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 46 小时。其加班费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支配值日值宿。 第九条员工请假,应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疗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 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 1 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 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 3 天,晚婚者加 10 天,子女结婚可请 2 天。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