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绩效评价规范2008 年 8 月浙江省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绩效评价规范(初稿)1 引言1.1 依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模式和流程制定本标准。1.2 本标准吸收了杭州市、绍兴县等数字城管试点城市绩效评价经验的基础上形成,旨在统一全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考核评价体系。1.3 通过数字城管对城市管理各部门、岗位、区域等的工作业绩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价,及时了解各部门、岗位、区域等城市管理工作状况,促进城市管理工作效率、管理水平的提高,并逐步建立工作标准和行为指南。2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对象、评价周期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实施。本标准适用于全省及各市、县(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绩效考核和综合评价,城市其他管理也可参照执行。3规范引用文件CJ/T213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CJ/T214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CJ/T215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地理编码CJJ/T106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浙数城办【2007】9 号浙江省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考核(验收)办法4术语和定义4.1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UrbanMunicipalSupervisionandManagementinformationsystem基于计算机软硬件和网络环境,集成地理空间框架数据、单元网格数据、管理不见数据、地理编码数据等多种数据资源,通过多部门信息共享、协同工作,实现对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与环境秩序监督管理的一种综合集成化的信息系统。4.2 城管监督中心 UrbanManagementSupervisionCenter按照城市市政综合监管需求,实现成熟管理问题信息手机、问题处理结果监督及管理现状综合评价等功能的组织体系。4.3 城管指挥中心 UrbanManagementDirectingCenter按照城市市政综合监管需求,实现指挥和协调专业部门、派遣问题处理任务、反馈问题处理结果等功能的组织体系。4.4 管理部件 ManagementComponent城市市政管理公共区域内的各项设施,包括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的市政工程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简称部件。4.5 事件Event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城市市容环境和环境秩序受到影响或破坏,需要处理并使之恢复正常的事情和行为的统称。4.6 监管案件 SupervisionCase需要处置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部件和事件问题,简称案件。4.7 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