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干部管理考核制度为增强全所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形成依法管理、依法监督、照章办事、秉公执法的风气,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严格、公正廉洁、作风优良的高素养的工商队伍,便于干部职工在法律规范自身言行,树立自身形象时有章可循,结合本所实际,制定以下二十项干部管理考核制度: 1.推行首问责任制。各巡查组只要不外出巡查,必须与内勤组工作人员每日早九时起到一楼服务大厅办公。对群众来访办事不管问到谁,不属于自己主管的要讲明、讲清,指明所属经办人;属于自己主办的马上就办,必须做到:“笑脸相迎热情接待、一声问候、一声请坐、一杯热茶、一声就办、一次办清”。对服务态度不端正生、冷、硬、推。不按以上规定办事一次者,扣除当月奖金 30—50 元。因服务态度不好出现群众告状一次者,扣除当月全部奖金;严重损害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执法形象的,扣除 3个月奖金,并报市局备案,予以过错追究。巡查组外出巡查和休息日必须在办公室门上张贴预约电话号码和预约时间,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时效内办结。 2、考核时所长每月多加责任分 30 分,副所长每月多加责任分 20 分,各组(室)长每月多加责任分 10 分。但对于工作成绩不佳、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对工作不负责任者,扣除当月加分,并扣除与责任分等值的考核分。 3、督查组每星期对各巡查组立项检查一个区域,并将督查结果报所长审核。对立项后该区域的无照经营者可实施即时处罚或立案查处,对欠费一个月以上的经营者可当场予以收取,并从中提取 7%的奖金。对督查中发现该巡查组未作行政行为的,每发现一户,扣除该组当月考核 10 分。 4、加强营业执照的管理。营业执照经市局审批打印由内勤组领回,必须及时上收费台帐,当月由各巡查组将营业执照发放经营户,并申报营业额,所长核审后由内勤上帐,开始征收规费,坚决杜绝营业执照管理混乱、计费不清、责任不明、时间不分的作法。否则,将以岗位责任扣发每户 5 分。同时严格临时营业执照的发放范围,对经过所长审批准予发放临时营业执照的经营户,收费额要相对高于正常经营户月营业额的 20%—50%。 5、行政收费严格依照程序化、法律规范化运行。每月内勤收费必须随到随收,不得拒收,否则每拒收一笔扣奖金 30 元,内勤组每一季度清理欠费户一次,并制作欠费单,若错清、漏清每户扣 4 分,并计算出总体费额报所长审批后转巡查组清理(并将加额一并收取)。 6、执法人员应遵守财务制度。依照《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