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引调水工程申报流程(一)国家审批的引调水工程申报流程由国家进展改革委审批的引调水工程申报具体程序是:1、项目建议书审批
省级进展改革委向国家进展改革委上报申请文,申报时需准备以下材料:(1) 项目建议书文本(需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
(2) 各设区进展改革、水利部门申请文
省水利厅向水利部上报申请文,申报时需准备的材料:(1) 各设区市进展改革、水利部门申请文
(2) 项目建议书文本(需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
(3) 流域综合规划
项目业主上报,水利部所属流域机构签署
国家进展改革委根据水利部门行业技术审查意见(先由水利部水规总院出具审查意见报水利部)及国家进展改革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评估意见,批复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讨论报告审批
省级进展改革委将申请文和可研报告文本(需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上报国家进展改革委,同时,还需提供以下文件:(1) 水利部行业审查意见的批复文件
由省水利厅将可研文本(需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上报水利部,水利部出具行业审查意见
(2) 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文件
项目业主将水土保持方案报水利部,水利部出具审查意见
(3) 环保部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文件
项目业主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环保部,待水利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后,环保部再出具环评意见报告
(4) 水利部关于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的批复文件
水利部出具行业审查意见后,由省库区移民开发局对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进行初审,报省政府同意后,由省库区移民开发局报水利部批复
(5) 用地预审意见
项目业主向省国土厅提出申请,根据权限和要求由省国土厅预审查或上报国土部预审查
(6) 用林预审意见
项目业主上报,并附上可研报告文本,由省林业厅出具用林预审意见
(7) 规划选址意见书
项目业主上报,由省住建厅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
(8) 水工程建设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