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股份有限公司往来账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以利于销售公司的产品,同时又要以最小的坏账损失代价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账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将往来账按其基本性质分为两大类,应收款类和应付款类本制度所称应收账款,包括发出产品赊销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和公司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 第三条 应收账款的管理部门为公司的财务部和相关业务部门,财务部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业务部门负责客户的联系和款项催收,财务部和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第二章客户资信管理第四条 客户信息档案的建立由相关业务部门完成,公司业务部门应在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建立客户信息档案。 第五条 客户资料是客户管理的基础,由公司业务人员对客户进行访问、观察收集。业务人员对所了解的情况应随时汇总整理后交业务经理定期予以更新或补充,并及时到文管中心更新相应的客户档案。第六条 客户信息档案必须具备完整性、准确性、新奇性。相关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应定期保持沟通,相互反馈客户的相关信息。第七条 公司应制定客户走访标准,对不同资信的客户应指派人员定期走访,与客户保持联系,随时关注客户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汇总上报部门经理。第三章产品赊销管理第七条 在市场开拓和产品销售中,应力争现款交易。若需要进行赊销,由业务部门经理根据客户资信情况进行审核后,报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审批。第八条 凡前次赊销款项在信用期限内未进行结款的,除特别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保或经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第九条 仓库管理人员应凭相关权责主管签批的《出库单》的才能发货,对手续不法律规范的有权拒绝发货。第四章应收账款监控制度第十条 财务部会计应根据所签订的合同、协议要求的回款期限,每月与销售凭证以及出纳核对一次债权性应收账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账款的回收和结算。第十一条 业务人员全权负责对自己经手业务的账款回收,为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回访(电话或上门走访),回访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及时上报权责主管,并建议应实行的措施。如超过信用期限者,应按下规定处理:(一)超过结算期限 15 天时,经办业务人员应及时催收。(二)超过信用期限 15-20 天时,经办业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