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问题的政治制度分析(1)阶段向耐用消费品阶段的转型,二元结构出现了新的特点,由行政主导型二元结构转为市场主导型二元结构和行政主导型二元结构交叉并存。在生活必需品时代,一个城市家庭每个月几十元的收入用来购买的生活必需品大多数是农产品或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品,尽管存在剪刀差,但城市对农村的依赖很重,城里人的大部分收入通过购买生活必需品又流到了农村。而到了耐用消费品时代,城市家庭收入花费在主副食品上的可能只是很少一部分,甚至,2001年城镇居民在购买农产食品方面,人均比 1996 年的开支还减少了 97.5 元 。城市大量的花费在于住房、汽车或其他交通的费用、电器、医疗、子女的教育、旅游以及其他的服务等,而这些消费项目,与农村或农民几乎没有什么关系,城里人支出的大部分很难再流到农村去,城市和农村之间出现了一种新的断裂形式--市场主导型的二元结构。这样,在原有的人为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行政主导型二元结构还没有消除之时,又加上了一种由市场因素造就的市场主导型二元结构,使得人为制度因素与经济等自然因素叠加,加剧了二元分割体制。 3、二元体制的缺陷分析。第一,农民的政治权利无法得到平等保障。国家政治生活基本上是对城里人开放,对农民基本上不开放,城市居民对社会和政治生活的参与度要比农民广泛得多。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应该说,农民有平等参与国家管理和服务的权利与义务,然而,由于国家非农意识和偏向城市的政策导向,在二元结构下,农民不仅基本上没有担任国家公职的权利,甚至在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最突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上,也没有得到平等保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原来规定,在省级人民代表大 ,1978 以来仅仅征地一项,农村就损失 2 万亿元 。市场经济参与的重要主体--劳动力,也处于不能平等竞争的状况。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只负责城市非农业人口在城市的就业安置,不允许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寻找职业。规定城市各单位一律不得私自从农村招工和私自录用流入城市的农民,农业社和农村中的机关、团体也不得私自介绍农民到城市和工矿区找工作,甚至规定招用临时工必须尽量在当地城市中招用,不足的时候,才可以从农村中招用。改革开放以后,农民流动相对容易,但一些大城市却为了保护市民的既得利益,又制定了种种限制性规定,明确许多职业不许农民工从事,农民工只能从事那些城市人不愿做的、以体力劳动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