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考勤制度实施细则为确保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充足的教学时间和工作时间,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体老师都要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课,按时坐班办公,按时参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勤。为此,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望全体老师自觉履行并监督执行。一、请假制度:1、全体老师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并仔细填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办理私事。请假一天,有学校校长或副校长批准,但请假人必须自行调好课,且把相关工作安排好,否则,学校不予准假。请假超过一天者,学校无权准假,请假人必须向校部总校长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2、确因急事来不及当面请假者,可以电话请假(禁止手机发信息),事后及时补写请假条,否则按旷工处理。二、考勤制度:1、对上课的考勤:任课老师必须按时上下课,具体要求是:上课前两分钟到教室门前,踏着上课铃声步入讲台,下课铃响后,宣布下课。不得出现上课迟到、溜堂和早退,早下课现象,更不准出现空堂。假如出现空堂现象,坚决追查原因,严肃处理。2、对坐班办公的考勤:每天上午一、二、三节和下午一、二、三节为坐班办公时间,办公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更不得做打扰影响他人办公的事情。特别情况时如:迎接上级检查时必须全天到岗做班。3、酒后禁止进入课堂,如有课自行调课。4、对学校召开会议或集体活动出勤情况的考勤。5、学校的重大活动原则上任何人不准请假,如确有要事,须经校长批准。三、考勤方法:1、全查、抽查、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监考、阅卷、开会等集体活动,由主持人全查;早读、上课坐班办公等时间,由值日考勤人员不定时抽查或全查。2、抽查时,未见其人,又无请假条者按旷工。四、奖罚规定:1、旷工一天罚款 40 元(当天无课,坐班办公时间又不在岗者,视为全天旷工),每学期请事假不得超过五天,超出部分按旷工论。2、旷课一节罚款 10 元(包括早读),对上课迟到、早退、溜堂者,每次罚款 2 元,超过 10 分钟的按旷课一节论。坐班办公迟到、早退,每次罚款 1 元。3、一学期结束,考勤累计无请假、旷课、旷班、迟到、早退现象,视为全勤,并计入量化考评,学期末评先树优优先。4、本奖罚规定,如发生争议,将严格按镇教委或县教育局下发的相关规定执行。五、考勤操作:1、学校实行教干轮流考勤值日制。考勤人员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值勤情况,作出详实的记录材料。2、考勤结果按每周统计一次,并予以公布,老师对公布结果,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