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林学院附属小学老师奖惩制度指导思想:为了全面推动素养教育的实施,深化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一个健康的导向和合理的鼓舞机制,调动宽阔老师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教学活动与改革实践中,争创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学校开展和可持续开展,进一步提升老师、学校的知名度
老师是学校的主人,为了真正在学校教育中表达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理念,经全体老师提议,并经学校行政扩大会议审议,特制订
老师奖惩制度
一、奖励范畴〔一〕师德师风:一学期来,无违反师德规定者,期末予以奖励
〔二〕学科质量:经期末考核或测评,到达相应标准者
〔三〕辅导学生在校内外各项竞赛中获奖的老师
〔四〕撰写论文、案例、反思及其它如课件制作,在校内外获奖者
〔五〕在临安市级以上报刊或局域网发表文章、通讯、简讯,积极正面宣传学校者
〔六〕在杭州市立项课题讨论中作出奉献者
〔七〕平安教育工作落实,一学期未发生平安责任事故者
〔八〕月出勤到达相关规定的老师
〔九〕为学校教育开展作出重大奉献者
〔十〕在社会上见义勇为,被社会舆论称颂者
一、奖励内容和标准〔一〕师德师风:学校一切工作都要围绕“育人〞这个根本任务来进行,为更好地提高老师的师德修养,真正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模范遵守
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标准
树立以德立教、以德育人的理念,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平
严禁有损师德、有损学校声誉、有损老师形象的现象发生
学期末,如无违反师德规定,期末奖励 200 元
假设有家长、社会群众、上级部门来电来人向学校反映有违反标准现象,并经学校调查核实,学校将依据反响大小,造成后果的轻重程度,按以下标准扣除
反响程度轻微较轻较重严重扣除标准5080120200注:轻微是指该行为造成的影响仅在班内扩散;较轻是指该行为造成的影响仅在校内扩散;较重是指该行为造成的影响在社会上传播;严重是指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