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推广工作方案 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推广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安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推广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制定市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推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深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推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与零售店(点)连锁经营,推动统一化、法律规范化和信息化安全管理,有效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水平、打压非法生存空间、提高监管工作效能、遏制烟花爆竹事故
二、目标任务 将连锁经营管理模式引入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环节,逐步在全市推动建立以批发企业为龙头、零售店为骨干、零售点为补充的连锁经营网络,实现批发企业对所属连锁经营零售店(点)的统一安全管理,形成统一、法律规范的烟花爆竹连锁经营网络,提升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环节安全管理水平
2024 年春节期间,邹平市全面开展烟花爆竹连锁经营先行先试,其他县(市、区)选择至少 2 个乡(镇、街)开展烟花爆竹连锁经营先行先试,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全面推广;2024 年春节期间开始,全市全面推行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模式
三、方式和布局 签订连锁经营协议
由批发企业与零售店(点)签订连锁经营协议,以统一安全管理为核心,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以产品营销和利益分配为纽带,明确双方的烟花爆竹供应、配送、储存、销售、日常管理和利益分配等事项
各批发企业与连锁经营单位签订的连锁经营协议交由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鼓舞进展直营零售店(点)
由批发企业出资设立并派员工直接经营管理,统一调度安排进货、储存、销售等业务,猎取全部收益,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鼓舞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经营条件具备的批发企业增设直营零售店(点)
多个批发企业的连锁经营
县(市、区)域内有 2 家及以上批发企业的,可实行批发企业之间划片经营或联合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