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工具或金融负债—以永续债为例一、案例背景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永续债在我国起步较晚。国内对于永续债的尝试最早要追溯到 2013 年,武汉地铁创造性地发行一种具有续期条款的债券,随后国电电力公司也在发行债券方面做出创新,即所谓的永续中票。这两种债券已初具永续债的雏形,然而离真正的永续债还有一段距离。比如说武汉地铁推出的可续企业债,它约定了延期选择权,发行人可以在债券到期日选择是否延期 5 年,遗憾的是没有规定相关的利息延期支付条款。当时对于将其计入权益工具还是金融负债缺乏清醒的认识,武汉地铁将其归入应付债券科目。直到 2014 年 3 月,财政部颁发了针对区分债务工具与权益工具的会计准则,填补了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处理的空白区域,其中对相关会计处理作出明确规定。重点在于该金融工具的发行条款设置,合同中若规定发行人对投资人存在支付本息的义务,毫无疑问该金融工具计入负债,相反的情况下则归到权益工具。由前面可知,永续债可延期付息即无强制付息的义务,因此可归入权益工具。该项规定的出台,使得发行永续债具有改善企业资本结构的作用。有了明确的会计规范做支撑,我国的永续债市场如雨后春笋般生长起来,同时涌现出越来越多的类型,大致可分为可续期定向融资工具、可续期公司债以及永续次级债。每种类型举个代表性的例子吧,如二零一四年九月兖州煤业推出第一支可续期定向融资工具,而我国首支具有永续债性质的公司债和次级债分别由中信建投、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发行,时间分别是二零一五年一月、二零一六年三月。此后,越来越多的公司选择发行永续债进行融资,该债券类型也得到极大丰富。统计数据表明,自 2013 年以来,我国永续债的发展日新月异,市场规模越来越大,2018 年更是创历史新高。如何直观的感受我国永续债市场的快速发展呢,莫过于用数字来衡量,就拿 2018 年一整年来说吧,根据万德数据库的资料,大约发行了永续债一百多支,平均每三天就有一家企业选择用永续债融资,总的融资规模达到 5400 亿,是非常庞大的一个资金池。随着永续债市场规模越来越大,相关监管部门也在进一步研究如何更好的规范永续债发行,相继出台规范发行方式和要求的文件。二、案例主题中兴通讯永续债的会计属性三、案例的具体分析过程(一)什么是永续债永续债不同于普通债券,往往没有到期日,换一种说法,这种债券的存续期限可能相当长。通常只有资质比较好的企业才会发行永续债,目前发行过永续债...